欄目列表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責 任 單 位 |
以下為2010年工作安排 | |||
十一 月 |
1-7日 |
高考、學業水平測試、信息技術考試報名,采集高水平運動員和照顧對象信息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中旬 |
下發省外藝術院校在我省設點專業考試文件 |
省教育考試院 | |
下發體育、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考試說明和考務細則 |
省教育考試院 | ||
15日前 |
各市校驗全體考生報名信息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18日前 |
打印、下發體育、藝術專業加試通知單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 | |
20-26日 |
參加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網上確認專業考試信息、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打印專業考試信息確認表 |
省教育考試院 | |
30日前 |
上報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審核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 | |
製定並下發標準化考場建設標準 |
省教育考試院 | ||
十二月 |
3-4日 |
音樂專業統考考生報到 |
省教育考試院、南師大 |
5日 |
音樂專業統考筆試 |
省教育考試院、南師大 | |
6日起 |
音樂專業統考面試 |
省教育考試院、南師大 | |
10-11日 |
美術專業統考考生報到 |
省教育考試院、考點院校 | |
12日 |
美術專業統考 |
省教育考試院、考點院校 | |
15日起 |
美術專業統考評卷 |
省教育考試院 | |
25-28日 |
信息技術學業水平測試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各考點 | |
31日前 |
匯總上報照顧對象名單和相關證明材料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 | |
下發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試院 | ||
藝術特長生到測試高校報名 |
有關高校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責 任 單 位 |
以下為2011年工作安排 | |||
一月 |
10日前 |
高校上報藝術特長生報名名單 |
有關高校 |
體檢工作布置,下發體檢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 | ||
20日前 |
匯總審核在我省設點考試的外省藝術院校名單,並向社會公布 |
省教育考試院 | |
公示經審核符合藝術特長生報名資格的考生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 | ||
通知考生音樂、美術統考成績,劃定專業合格線,下發合格考生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 | ||
中旬 |
下發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體育類招生工作文件 |
省教育考試院 | |
二月 |
1日— 3月20日 |
外省藝術院校在我省設點專業考試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有關考點 |
19日 |
信息技術學業水平測試續考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 | |
28日前 |
完成2011年招生百問的編寫 |
省教育考試院 | |
審核符合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資格的考生名單,並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試院 | ||
三月 |
1日起 |
體檢工作開始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10日前 |
高校上報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考生名單 |
有關高校 | |
15日前 |
集中公示測試合格的藝術特長生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 | |
19-20日 |
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各考點 | |
25日前 |
公布體育專業省統考考試內容及專項考試考點 |
省教育考試院 | |
26-27日 |
高三考生英語口語測試 |
省教育考試院、教研室,市、縣招辦、教研室 | |
高三考生小語種(非英語語種的外語)口語測試 |
南京市招辦 | ||
四月 |
1日 |
開始匯總各院校招生計劃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2-3日 |
高水平運動員田徑、遊泳聯合測試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責 任 單 位 |
四月 |
8日前 |
高校上報測試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名單,並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2-8日 |
體育專業省統考考生網上確認專業考試信息、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網上打印專業考試信息確認表 |
省教育考試院、考點院校 | |
9日 |
香港、澳門地區部分院校招生咨詢會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
10日前 |
藝術專業校考院校上報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
通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含信息技術)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 | ||
24日 |
體育專業統考考生報到 |
省教育考試院、考點院校 | |
25日起 |
體育專業統考 |
省教育考試院、各考點院校 | |
30日前 |
審核照顧對象名單,並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試院 | |
體檢工作結束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五月 |
10日前 |
上報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誌願表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15日前 |
通知考生體育專業省統考成績 |
省教育考試院 | |
25日前 |
保送生和強化班錄取審核結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名單審核結束,並集中公示 |
省教育考試院 | |
31日前 |
下發高考《準考證》,核對相關信息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按網上評卷要求組織模擬考試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上報考生體檢信息及殘疾考生名單 |
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 | ||
六月 |
7-9日 |
全國普通高考(含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考試)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11-23日 |
高考評卷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
15日 |
香港單獨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供報名考生信息 |
有關高校 | |
月份 |
日 期 |
工 作 安 排 |
責 任 單 位 |
六月 |
25日 |
通知高考成績、公布第一階段填報誌願資格線以及各批院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 |
省教育考試院向香港單獨招生高校提供考生高考成績 |
省教育考試院 | ||
26-29日 |
公安、政法類院校面試和體能測試 |
公安廳、司法廳、公安(政法)院校 | |
26日至 7月2日 |
軍事類院校軍檢、面試 |
省軍區 | |
27日至 7月2日 |
考生網上填報高考第一階段誌願[含文科類、理科類提前本(專)科院校;體育、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民辦及獨立天美本科;文科類、理科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其中,提前錄取批次藝術類公辦本科第1小批院校誌願27、28日填報,29日前確認。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30日前 |
錄取軟件培訓、模擬演練,錄取軟件維護 |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 | |
七、八月 |
7月26日前 |
第一階段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高校 |
7月底至 8月初 |
考生網上填報第二階段高考誌願[含文科類、理科類第三批本科、專科院校,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中學 | |
8月26日前 |
第二階段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 |
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縣招辦,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