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風險亮紅燈 大科技公司強監管預警
2020年11月03日
自阿裏巴巴創始人馬雲在外灘金融峰會上語驚四座,直言銀行是當鋪思想,巴塞爾協議是“老人俱樂部”,在金融行業引發巨大爭議後,關於大型科技公司的創新風險及後續監管思路一直是熱議話題。如今,對於大型科技企業創新監管框架,答案或已在醞釀。據證監會發布,11月2日,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四部門聯合對螞蟻集團實際控製人馬雲、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監管約談。同一天,央行行長易綱也對此再度重磅發聲。後續如何在技術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中讓金融服務更安全,將是央行高度關註的重要命題。
頻繁預警
爭議之下,監管出手。11月2日,螞蟻集團向北京商報記者確認,螞蟻集團實際控製人與相關管理層接受了各主要監管部門的監管約談。螞蟻集團會深入落實約談意見,繼續沿著“穩妥創新、擁抱監管、服務實體、開放共贏”的十六字指導方針,繼續提升普惠服務能力,助力經濟和民生發展。
另據21財經報道,同一天,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數字經濟中的央行角色”主題會議上,央行行長易綱也表示,大科技公司顯著提高了金融服務水平,尤其是偏遠地區的服務需求有所改善,如移動支付和二維碼等技術的普及已經改變了遊戲規則。不過,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的另一面,易綱也強調,商業秘密的保護和消費者個人隱私的保護,是極大的挑戰。
針對易綱的最新發言,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認為,主要釋放了對大科技公司重點關註的信號,此後或將對大科技公司方面加強監管。在她看來,大型科技公司發揮的作用需要辯證看待: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創新能力強、科技基因根深蒂固,確實能夠對傳統金融產生助益;但另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在金融業務中牽扯過多,容易反客為主產生監管套利,這不僅僅是國內,更是一個國際化、全球化的議題。
“監管肯定了金融科技創新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方面的作用,但也需要防範其中的風險。未來需要平衡好金融安全與金融創新。”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稱。
風險猶在
近年來,金融科技發展勢如破竹。但在這一過程中,大型科技公司在資源配置中形成市場壟斷、以科技之名行金融之實,甚至出現數據泄露與侵權等一系列風險,引發關註。資深學者周矍鑠稱,當前,大型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憑借技術優勢掌握大量數據,輔以互聯網技術的外部特征,容易形成市場主導地位,且在資源配置中權力過度集中,並逐步強化為市場壟斷。
眾所周知,金融服務必須滿足特定資質要求,堅持持牌經營原則,嚴格準入和業務監督管理。周矍鑠直言道,若大型互聯網企業大量開展金融業務,但卻宣稱自己是科技公司,不僅是逃避監管,更容易無序擴張,造成風險隱患,不利於公平競爭,也不利於消費者保護。除了產品和業務邊界模糊外,數據泄露與侵權風險同樣不可忽視。
此外,目前業內也不乏以科技之名行金融之實的案例。蘇筱芮稱,當下,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主要有兩類風險,一是金融方面的風險,以科技之名行金融業務之實,容易積聚底層風險;二是技術方面的風險,例如信息安全與客戶相關的權益保護等。“個人認為監管當下的策略沒有問題,應先製定金控管理辦法,把大科技公司先圈起來,之後何時管、怎樣管可從長計議,監管是一個與時俱進的動態過程。”
券商投行資深人士何南野則認為,因為業務復雜,大型科技公司也容易導致風險集聚和外溢風險,以及創新業務不合法律等合規風險。從目前看,風險外溢及合規性問題都很嚴重,都需要金融科技公司和監管部門重點關註。
加強監管
業內多數認為,當前,大科技公司已經大到不能忽視,金融監管也必須跟上步伐。正如易綱所稱,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不僅給傳統商業銀行帶來壓力,也給央行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在技術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中讓金融服務更安全,對央行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命題。
11月2日上午,銀保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主持召開黨委(擴大)會議時也提到著力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處理好金融發展、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關系,提升金融監管能力。加強製度建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提高監管透明度。完善風險全覆蓋的監管框架,增強監管的穿透性、統一性和權威性。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談及後續如何加快健全大型科技公司監管框架,何南野認為,“金融科技的監管主要是監管滯後問題,監管部門對科技創新及對新生事物等需要有一個接受和認識的過程,導致監管往往慢一拍”。因此,後續一方面需要監管加強對新事物、新業務的反應性,提高監管的前瞻性,同時也需要監管有更大的容忍度,包容更多的金融創新的出現,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適度降低金融監管的力度,此外還應積極強化對頭部金融控股集團的監控,防範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建議還是從製度做起,對標發達國家,我們在頂層設計上確實有提升空間,例如金融信息保護工作上,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還存在相當差距。”蘇筱芮則建議,在完善頂層設計的同時,應加強行業自律、機構自治,打通外部溝通與監督渠道、傾聽市場聲音。
蘇筱芮預測道,後續監管或將通過金控管理辦法,對大型科技公司進一步加強監管。11月1日,金控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現階段還停留在準入階段。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中長期,被納入金控管理的公司,其事中、事後相關管理亦將完善,監管將從前、中、後各個階段形成完善的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