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外來人員管理的通知
全院各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工作,嚴把外來人員審核關,請各系、各處室在錄用外來人員之前務必要求其提供身份證、暫住證等相關證件,無暫住證者到新北區城北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凡逾期不辦者,一經查知,保衛處將按照省、市暫住人口管理法規予以處罰,望各系各處室嚴格執行。
一、對本單位物管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外聘教師進行全面登記
請各處室召集專門會議向全體人員進行布置,並組織專人進行收集、填寫,
2、“務工人員登記表”表上必須貼1張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並有擔保人親筆簽名,和留下擔保人聯系電話;
3、各用工單位要按要求組織填報,確保信息準確。
二、組織辦理臨時出入證
我院物管人員(宿舍管理員、保潔員、維修工、超市營業員等)、外來人員(校內經營單位工作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外聘教師,必須辦理2011年臨時出入證(每人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辦證款5元、押金50元);
三、辦理程序
各單位把辦證款物收齊後,將費用交到財務處。保衛科憑財務處收據辦理出門證。
附件一:天美平台外來人員花名冊
附件二:天美平台外聘老師花名冊
附件三:天美平台務工人員登記表
天美平台保衛處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