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1—2012學年度院級科研課題的通知
各系、各相關部門:
為了推動我院教科研工作的深入開展,發揮我院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在教學研究、科學研究和學術研究方面的巨大潛能,我院決定啟動2011—2012學年度院級科研課題(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二、申報程序和立項評審
1、課題(項目)負責人從天美科研處網頁上下載《院級教科研課題申報表》。
2、
3、科研處組織召開課題立項評審會,課題(項目)負責人到場答辯。答辯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科研處發文正式確認立項課題名稱並予以公布,課題(項目)正式啟動。
三、課題(項目)申報的種類和範圍
1、來源於企業實際,與工業生產技術和產品有關的科技開發項目;
2、國家產業政策重點支持的,與節能、環保、資源回收、新能源開發等有關的科研開發項目;
3、具有實用價值的新產品開發項目;
4、具有實用價值的教學儀器設備創新或改造項目;
5、結合天美實際,有關高職教育、民辦教育、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材建設、師資隊伍等方面的研究。
6、凡己在院級(及以上)立項的科研課題、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創新項目等不能重復立項。
四、科研經費及使用原則:
凡經天美評審通過,正式批準立項的科研項目,從科研專項經費中提供一定額度的經費支持。科研項目所需經費,由申請人在《教科研課題申報表》中提出預算。天美提供的項目經費只能用於購置項目所需的圖書資料、特殊設備、消耗材料以及開展課題調查等,不得用於支付課題組人員的報酬。
五、課題(項目)組人員資格要求:
1、課題(項目)組人員可在本院範圍內自由組合,人員數量和分工由課題組負責人確定。特殊情況下,也可邀請校外人員參與課題研究工作;
2、課題(項目)主持人必須為本校教師或行政人員,並具備講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
3、一人只能主持一項院級課題,一人最多只能參與二項課題。
六、項目結題及評獎:
本年度科研項目的完成時間為8個月。最終結題時間不得超過
科研處組織課題結題鑒定及評獎工作會議,各課題負責人作簡要匯報、並回答專家提問,專家經審查結題材料、評議後投票。各獎項的參考比例為:一等獎 10%、二等獎 20%、三等獎 30%、其他為同意結題不獲獎和不同意結題。
最終由院評審小組審定本學年院級課題結題評獎工作的結果。各課題組的負責人和成員,可根據天美科研工作量計算細則,計入本人學年科研工作量。
科研處
註;與去年相比有修改或增補處用黑體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