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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1年江蘇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立項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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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
蘇教高〔2011〕14號
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內涵建設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江蘇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立項建設工作,同時開展2009年度立項建設課題鑒定結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目的
通過開展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立項建設工作,引導高校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結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積極探索高校教育教學改革面臨的新課題、新情況、新要求,著力研究和解決當前及今後一個階段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創新型人才培養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探索形成江蘇高等教育質量內涵建設的新亮點,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並發揮優秀研究與實踐成果的引領示範作用,不斷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改革與創新的整體水平。
二、立項條件
2011年計劃立項建設省級教改課題500項。其中,省財政資助的課題450項(重中之重課題15項,重點課題85項,一般課題350項),省教育廳與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合作並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資助的外語教學研究類立項課題50項(重中之重課題3項,重點課題10項,一般課題37項)。各類省級教改課題立項的基本條件為:
1. 選題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價值,致力於研究和解決創新人才培養中面臨突出問題,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2.具有較好的教育教學改革基礎,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富有創新性,對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與實施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較好的推廣價值。
5.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較強的研究力量,在經費和條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證。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課題的綜合性、前瞻性、先進性、創新性和實踐性,進一步區分為一般課題、重點課題和重中之重課題;其中,重中之重課題原則上需兩所及以上高校共同申報。
三、選題範圍
選題應依據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有關教育教學改革的要求,結合江蘇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重點在人才培養體製、模式、途徑、方法和評價等方面進行突破。具體選題範圍參照《2011年江蘇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立項指南》(附件1),課題名稱由研究者自定。
四、組織申報
課題申報單位在相關領域應有較雄厚的科研資源和研究基礎,具有開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並承諾經費匹配和信譽保證。支持和鼓勵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聯合申報重點課題,以促進校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聯合申請的項目需明確主持學校及項目負責人。
1.申報條件。省級教改立項課題原則上在校級教改課題中擇優建設。已經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各類課題不再重復申報。凡省教育廳立項建設的高等教育教改課題,沒有鑒定結題或經我廳審核未能通過結題的課題主持人一律不得申報。
2.課題主持人。課題主持人原則上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新建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及成人高校要求可放寬到中級職稱。課題參與人員要具有一定的專業水平和課題研究經驗,並能夠實際投入研究工作。
3.申報限額。各類高校及相關研究會可推薦申報的限額為:“211”重點建設高校及綜合性大學每校8項,其他本科院校每校6項,高職高專院校每校4項,獨立設置的成人高校每校2項。省高等學校教學管理研究會4項,省高等學校實驗室研究會與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會各3項,省高等學校教育技術研究會、省高等學校圖書情報工作委員會、省高等教育學會各2項,省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可申報省教育廳與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合作課題1項。其中,推薦重點課題不超過推薦名額的25%。推薦時須排序,請勿超報。
五、遴選程序與辦法
1.單位推薦。申報省級教改課題原則上需在學校立項課題基礎上,由學校組織專家擇優遴選,公示推薦。相關研究會申報的項目,應緊扣相關工作特點,整合多所高校研究力量,並經研究會常務理事會論證後推薦。
2.專家評審。根據申報情況,省教育廳聘請富有教學經驗與學術水平、學風嚴謹、秉公辦事的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及學科評議組。課題申報者原則上實行回避。
3. 審批立項。省級教改課題采用學科組評議、評審委員會審議、網上公示、教育廳審批的方式。專家評審委員會產生推薦名單,實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省教育廳審批後公布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立項課題名單。
六、項目管理
1.省級教改立項課題建設周期一般為兩年。省重中之重課題和省重點課題特殊情況經省教育廳審核同意後可適當延長,原則上不超過3年。我廳將按照課題類別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學校至少1∶1給予經費配套。
2.江蘇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立項建設項目由省教育廳以項目管理的形式組織實施。省教育廳負責省級教改課題的組織遴選、立項建設和成果驗收。高等學校負責項目過程管理,保證項目經費投入,加強省級教改課題日常管理與指導,督促檢查項目進展情況,鼓勵教師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增強教師教學工作底蘊,及時將教學研究成果轉化為創新人才培養現實生產力。
七、材料報送要求
1.《江蘇省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申請表》(見附件3-1)一式8份;
2.相關證明材料:課題主持人和主要參加人員近三年內教育教學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與課題有關方面的獲獎證書復印件,正式出版或發表的論著目錄復印件(一式1份,按序裝訂成冊);
3.《課題申報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2)一式2份;
4.《申請表》及《課題申報項目匯總表》同時報電子文檔。每項課題申報材料集中裝袋,貼上統一標識(見3-3)。
請務必於6月6日至10日將上述材料由單位匯總統一報送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1519室,逾期不予受理。聯系人:俞向東,聯系電話:025-83335155,83335555;電子郵件:jsgj5555@{域名已經過期};聯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郵政編碼:210024。
八、2009年立項課題結題要求
依據省教育廳《江蘇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項研究課題鑒定結題辦法》(見附件2),今年將組織2009年度立項建設課題的鑒定結題工作,其中,10項省重中之重課題由我廳組織鑒定;50項省重點課題由我廳與相關高校共同鑒定;240項省一般課題由我廳委托相關高校組織鑒定。請有關高校組織好課題項目鑒定結題工作,認真填寫《江蘇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項研究課題成果鑒定書》(見附件3-4,省重中之重和省重點課題用)或《江蘇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項研究課題結題報告書》(見附件3-5,省一般課題用)。課題鑒定工作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原則上在2011年底前結束。所有課題的鑒定結題材料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統一送至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聯系人:俞向東,聯系電話:025-83335155)。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蘇教育網({域名已經過期})”行政公文欄下載。
3. 相關表格樣本(附件3-1、3-2.doc、3-3.doc、3-4.doc、3-5.doc)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