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編製外工作人員、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和辦理2010年校門出入證、暫住證的通知
總務處下屬各單位:
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是天美今年一項重要工作。常州公安局、常州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必須做好校內務工人員以及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為加強校內務工人員的管理,要求各單位完成以下三項基礎工作:
一、對本單位編製外人員、外來人員進行全面登記
請各單位召集專門會議向全體人員進行布置,並組織專人進行收集、填寫,
2、“務工人員登記表”表上必須貼1張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並有擔保人親筆簽名,和留下擔保人聯系電話;
3、各用工單位要按要求組織填報,確保信息準確。
二、組織辦理暫住證、校門出入證
1、辦理校門出入證
我院務工人員(宿舍管理員、保潔員、維修工、超市營業員等)、外來人員(校內經營單位工作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一律應辦理2010年校門出入證(每人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辦證款5元、押金20元);
2、外省市戶口人員辦理暫住證
現居住在我院務工人員、外來人員,必須到城北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如4月底檢查,未辦理暫住證人員一律不允許住校。
三、辦理程序
各單位把辦證款物收齊後,將費用交到財務處。保衛科憑財務處收據辦理出門證。
附件一:天美平台務工人員花名冊
附件二:天美平台外來人員花名冊
附件三:天美平台務工人員登記表
天美平台保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