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指標及分值 |
二級指標 及分值 |
指 標 內 涵 |
分值 |
評分要點 |
課 程 體 系 (10分) |
課程結構 (3分) |
1.軍事理論教學; |
1 |
缺此項扣1分 |
2.軍事技能訓練; |
1 |
缺此項扣1分 | ||
3.選修課、講座; |
1 |
缺此項扣1分 | ||
課程內容 (7分) |
1.軍事技能訓練按《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的規定執行,其中“條令條例教育與訓練”和“輕武器射擊”兩項為必選; |
3 |
必選項目每缺一項扣1分; | |
2.軍事理論教學按《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的規定執行,教學組織形式符合《江蘇省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的要求; |
4 |
內容不符合要求扣3分,形式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課 程 管 理 (25分) |
教學管理 (21分) |
1.軍事技能訓練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劃,時間為2至3周,實際訓練時間不少於14個訓練日,計1至2個學分; |
4 |
未作為必修課、未列入教學計劃、未按標準記學分各扣1分,實際訓練時間不足扣4分; |
2.軍事理論教學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劃,本科院校為32-36學時,計2個學分高職高專院校不少於24學時,計1至2個學分; |
5 |
未作為必修課、未列入教學計劃、未按標準記學分各扣1分,時數不足扣5分; | ||
3.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有計劃,有總結; |
2 |
計劃或總結缺一項各扣1分; | ||
4.健全並落實軍事技能訓練教育培訓、檢查考核、評優評先比及安全管理等各項製度,無安全責任事故; |
3 |
無製度扣2分,不落實扣1分; 有安全責任事故扣3分; | ||
5.軍事技能訓練前所有學生須通過學校組織的入學體檢; |
3 |
施訓前未體檢扣3分; | ||
6.有規範的理論教學管理製度,認真做好排課、檢查督導、考試組織、成績管理等教務工作; |
2 |
無製度扣2分,不落實扣1分; | ||
7.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教學方面的文檔資料管理規範; |
2 |
沒有文檔扣2分,文檔不全扣1分; | ||
教材建設 (4分) |
1.必修課須使用符合《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要求的優秀教材; |
2 |
違規使用教材扣2分; | |
2.選修課應選用或自編符合要求的教材或講義; |
2 |
無教材或講義及違規使用教材或講義扣2分; | ||
師資隊伍 (20分) |
人員配備 (5分) |
1. 承訓教官數與受訓學生數之比不低於1:50; |
2 |
低於1:60扣1分,低於1:80扣1.5分;低於1:100扣2分; |
2.專職軍事理論教師數與同年招收學生數之比為1:800至1000; |
3 |
低於1:1000扣1.5分,沒有專職教師扣3分; | ||
素質要求 (8分) |
1.承訓教官素質較高,熟悉訓練方法,熟練掌握武器裝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
3 |
有一項不足扣1分; | |
2.軍事理論教師應具有教師資格證及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 |
2 |
不符合要求扣1.5分; | ||
3.軍事理論教師熟悉《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和教材,能熟練運用現代教學手段,有效組織教學; |
2 |
不熟悉教材扣1.5分,運用現代教學手段不熟練扣1分;課堂教學秩序不好扣1分; | ||
4.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及指導學生開展課外相關活動的能力; |
1 |
能力欠佳扣0.5分; | ||
隊伍培訓 (7分) |
1.教官在施訓前接受過相關培訓; |
2 |
未作培訓扣2分,培訓不到位扣1分; | |
2.有軍事理論教師隊伍培養培訓計劃並得到有效落實; |
2 |
無計劃扣2分,不落實扣1分; | ||
3.軍事理論教師每四年至少接受一次省級及以上培訓; |
1 |
未達要求扣1分; | ||
4.組織教官和教師開展經常性的教研活動; |
2 |
無教研活動扣2分,教研活動不經常扣1分; | ||
條件保障 (30分) |
組織領導 (4分) |
1.有校領導擔任組長的軍事課課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
1 |
無領導小組扣1分; |
2.軍事課課程列入學校課程建設發展規劃,作為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重要內容; |
3 |
每缺一項扣1.5分; | ||
機構設置 (6分) |
1.有獨立設置的人民武裝部(或與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合署),負責軍事課課程建設管理;專職人民武裝工作幹部本科院校不少於2名,高職高專院校不少於1名; |
3 |
無機構扣2分;有機構無專職人員扣2分,專職人數不達標扣1分;機構和專職人員全無扣3分; | |
2.有軍事教學與研究室及專職管理人員,具體承擔軍事課課程建設的相關任務及日常管理工作; |
3 |
同上; | ||
經費保障 (7分) |
1. 本科院校軍事技能訓練經費標準生均不低於120元(“ |
3 |
每低於標準10%扣1分; | |
2.軍事理論教學經費標準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
3 |
每低於標準10%扣1分; | ||
3.參加省級及以上國防教育活動所需經費單列; |
1 |
未單列扣1分; | ||
設施建設 (13分) |
1.有滿足軍事技能訓練必需的訓練器材和訓練場地,其中訓練槍支數與受訓學生數之比不低於1:15至20; |
3 |
無訓練器材和場地扣3分;無訓練槍支扣2分,數量不足扣1分; | |
2.有滿足理論教學要求的多媒體教室; |
2 |
無多媒體教室扣2分,數量不足扣1分; | ||
3.擁有軍事類音像圖書報刊資料,本科院校不少於2000冊,高職高專院校不少於1000冊; |
2 |
無音像圖書報刊資料扣2分,數量不足扣1分; | ||
4.有保證工作正常開展的獨立的辦公場所; |
2 |
無獨立場所扣2分,面積不足扣1分; | ||
5.有攝像機等必需的現代辦公設備,計算機人均一臺; |
1 |
數量不足扣1分; | ||
6.有符合相關規定的槍械室和軍事課所用物資器材儲存專用庫房; |
3 |
無槍械室扣3分,無專用庫房扣2分,安保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建設成效 (15分) |
學生學習狀況 (6分) |
1.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教學中學生參訓率和到課率均不低於98%,書面考試有試卷、有成績; |
2 |
參訓率和到課率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 |
2.掌握《普通高等學校軍事課教學大綱》規定的基礎知識,軍事技能訓練考核合格率達到99%,軍事理論考核成績呈正態分布; |
2 |
合格率每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未呈正態分布扣1分; | ||
3.積極參加各種國防教育活動,效果顯著; |
2 |
未組織任何活動扣2分; | ||
教師教研狀況 (9分) |
1.承訓教官施訓達到訓練計劃規定的時間要求,講解準確,動作演示規範,軍容風紀嚴整,文明施訓,被學校和學生評價為滿意和基本滿意的教官占所有承訓教官總數的85%以上; |
3 |
滿意率不達標扣2分;其它酌情扣分; | |
2.理論教師教學達到學校規定的基本工作量,著製式服裝上課,教學嚴謹,被學校、同行和學生評價為滿意和基本滿意的教師占所有軍事理論教師總數的85%以上; |
4 |
滿意率不達標扣3分;其它酌情扣分; | ||
3.積極開展技能訓練和理論教學方法研究,專職軍事理論教師每兩年至少在省級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篇; |
2 |
無論文發表扣2分;數量較少扣1分 | ||
附加指標 (附加分10分) |
建設特色 (10分) |
創造性地開展課程建設,積極組織課外國防教育活動,措施得力,特點鮮明,效果顯著。 |
10 |
由專家現場評議後酌情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