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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使用學校教室及公用設施的規定
 
發布時間:2009-08-23   點擊😙:516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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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使用學校教室及公用設施的規定

 

1、社團使用學校教室作為活動場所,需到場地所屬單位辦理借用教室登記手續。院團委社團管理中心將根據活動、內容、性質🪳、規模等簽署證明並做出協調及安排。未經場地所屬單位辦理手續,擅自占用教室開展活動者,所造成的後果由社團自負🌙。

2、社團在借用教室、會議室等其他公共場所時,必須事先向管理員說明🧕🏻,並交代使用時間和所需物品💱,以及詢問使用時的註意事項。

3🧁、社團在使用露天公共場所時,必須事先向院團委提出申請🧙🏼‍♀️,一式三份🕰🈹,經同意後方可進行活動🤣。

4、社團應自覺愛護活動場所的公共財物,由於社團使用不當造成的各種損失🧝🏻,由社團自行負責。

5🧙🏿‍♀️、社團須服從團委等各場所管理部門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以上手續辦理🏧☮️,須由社團負責人及時向團委說明,經團委認可後方可予以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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