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東天美學生會章程
(2003年12月8日第二次學代會通過)
總 則
學生會是在院黨政領導下,在學工處、團委具體指導下開展活動的全體學生的群眾組織,是領導和聯系學生的紐帶💂♀️,是天美學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組織,是學生利益的代表。
學生會堅決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政策,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幫助同學樹立正確的政治方向,帶領全體同學學文化🥧、學技術👋🏻🦁,組織同學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組織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促進全院學生在德🧕🏿、智、體、美、勞諸多方面得到發展🧬,為成為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而努力👃🏻。
第一章 會員
第一條 凡院在籍全日製學生🧑🦰,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和宗教信仰,承認本章
程者🤙🏻,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 會員的權利
1.凡本會會員🥥,均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批評和監督☺️。
3.可通過學生會向學校提出有關方面合理要求。
4.對自己的處分↖️,如有異議👨🏻🔧,可通過學生會向院學工處提出復議要求。
第三條 會員的義務
1. 熱愛祖國🎮,熱愛天美👨🏽💼、班級🤸🏽♂️、專業,認真學習文化和專業知識。
2. 自覺執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服從領導安排,愛護班級、天美的榮譽,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
3. 積極參加天美和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積極為天美提出意見和建議。
4. 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認真執行本會決議🚴🏼♀️。
第二章 組織和職權
第四條 院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1. 學生代表大會由學生委員會召集;
2. 審議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3. 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任務⛹🏽♀️;
4. 修改《學生會章程》;
5. 審查學生會幹部資格;
6. 選舉產生院學生會委員🫸;
7. 對學生會委員進行監督與考核⛷。
第五條 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按一定比例由各班委主持產生👨🏻💻。
第六條 學生會常務委員會任期一年,在學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院學生會委員配合天美👨🏻🦼➡️🈹、團委開展各項工作🍋,學代會每年召開一至二次🦁,根據需要可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 在院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本會常務委員會執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本會重大事項。
第八條 學生委員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設秘書處👱🏼、學習部、宣傳部、文藝部🏊🏿、體育部、外聯部、生活部、自律部,各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至二名⭐️,根據需要各部幹事若幹名。
第九條 學生委員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製🧑🏼🎤,部長負責本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負責提請委員會聘任本部副部長🛀、幹事若幹☆。
第十條 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組織🚆,班委會在學生會和班主任的領導下🟣⚠,做好班級工作🔠🧑🏻🎓,參加院的各項活動📩。班委與學生會對口設班長👊💆🏽♂️、副班長、宣傳🦶🏻、文藝、體育👨🏿🎤、生活、學習等委員👩🏻。
第三章 學生會幹部
第十一條 學生會各部應主動配合天美開展工作📿,認真履行本部職責,積極組織和踴躍參加天美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 學生會幹部應主動接受黨、團組織的領導,模範遵守校規校紀🎽,刻苦學習理論文化知識👇🏿,加強專業技能訓練,做好本職工作⚜️,做全體同學的帶頭人☛。
學生會幹部如工作需要或不稱職🤜🏽♤,經學生會召開班長聯席會研究可及時予以更換,並報學工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