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實施有關安全管理製度的通知
院內各單位:
為加強天美的管理,維護校園的穩定安全,確保教學、工作、生活正常進行,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製定了“財務室安全管理製度”等十三項安全管理製度,現予以公布實施,請各單位和全院師生員工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一:財務室安全管理製度
附件二:檔案室管理製度
附件三:防火安全製度
附件四: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製度
附件五:機房安全製度
附件六:門衛管理安全製度
附件七:配電房安全製度
附件八:危險品管理製度
附件九:現代教育管理中心製度
附件十:消防安全檢查製度
附件十一:要害部位保衛製度
附件十二:治安安全報告製度
附件十三:治安情況通報工作製度
二00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財務室安全管理製度
一、財務室要做到“三鐵一鎖一器”,報警系統入網,保險櫃設置密碼。
二、 設置專職出納人員,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支票的收發、有價證券、保險單據等金融券物保管,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經管現金和支票。
三、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財務庫存現金的保管製度(過夜現金款不得超過2000元),各種金融券物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
四、天美的空白支票和財務印章分開存放在保險櫃內,支票丟失要立刻向銀行掛失,並報告保衛部門。
五、使用支票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做好登記,並認真填上用途、限額及時間,不準空白支票出室。
六、財務人員到銀行取送款,大宗款項必須三人以上專車接送;少量款項必須兩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員必須做到人不離款,款不離身,確保安全。
七、本室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八、本室不得使用電爐,註意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門鎖。每日下班前對室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九、保管好本室滅火器,並學會使用。
十、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要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附件二
檔案室安全管理製度
一、檔案室、檔案庫房是機要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員、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入內。
二、檔案庫房內不得存放與檔案無關的雜物,並按檔案防盜、防光、防高溫、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的要求,逐步添置設備,保護檔案,改善檔案保管條件,延長檔案使用壽命。
三、檔案室、庫房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檔案人員應熟悉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器材到期,定時更換。
四、機密以上檔案需經領導批準方可查閱、摘錄、復製;閱檔者不得拆卷、抽頁、損壞、塗改、劃杠、裁剪,保持檔案原狀。
五、檔案室、庫房內,無人時關閉門窗切斷電源,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庫房內保持整潔、美觀,檔案排放整齊有序,每月按目錄核對一次卷宗,每周按收進、借出登記進行一次小清點。
附件三 防火安全製度 一、積極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認真執行校內消防條例,充分認識火災的危害,做到領導重視。 二、學習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技能,定期召開義務消防員會議,開展消防技能訓練,不斷提高消防人員的業務水平。 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現損壞或需添置消防設備應及時處理或添置。 四、嚴禁拆、移消防設施,對擅自移動而引起損壞消防設施者,應予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取暖、熱飯等,以防引起火災;實驗室、生產場所,無人工作時應切斷電源;電器用完後要拔掉插頭;學生宿舍嚴禁用蠟燭照明。 六、院內嚴禁焚燒廢紙垃圾,如需要焚燒應有專人看管,直至完全熄滅為止。 七、未經批準,不準在院內燃放煙花爆竹。 八、發現火災事故的苗頭,要及時報告,采取果斷措施,消滅火災事故。
附件四
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製度
一、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吹口哨,尋釁鬧事,打架鬥毆,在食堂用餐時要遵守秩序,不準插隊。
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損壞和移動院內校產校具等公共財物和消防器材。
三、校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特殊情況例外)或隨意燒荒。
四、不準在校園內放風箏;嚴禁用氣槍、獵槍、彈弓打鳥及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
五、自行車、摩托車以及汽車按學校規定停放在車棚內或停車線內(或指定地點),嚴禁亂停亂放,以免妨礙交通及校容;不得在天美內學習駕駛機動車輛,有機動車的師生員工不準借給無證人員駕駛,違者將按交通規則有關規定處理。
六、校園內嚴禁擺攤設點經商,發現外來人員竄入院內出售物品,可將其扭送保衛部門處理。
七、每個師生員工要加強防範措施,不斷提高防範意識,要敢於同壞人壞事和一切犯罪分子作鬥爭,不得隱瞞庇護,發生事件和失竊案件應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並積極配合,提供線索。
附件五
機房安全製度
一、做好保管、維護計算機和多媒體等各種設備的工作。保證硬件設備的安全、可靠。
二、執行上網保密安全製度、安裝、運行計算機防毒、殺毒軟件。禁止製作、安裝、轉錄播放淫穢及不健康的軟件、錄像。
三、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挪用、轉借。貴重設備要有財產賬目,要專人負責保管,校內借用要有手續。
四、教師、學生上完課後要及時檢查設備完好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登記、追查,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匯報。
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滅火器,並學會使用。
六、計算機、空調專人負責,使用後及時斷電。
七、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八、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積極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附件六
門衛管理安全製度
一、外來人員來訪必須出示證件,填寫“會客單”方可入內。
二、凡校內物資出門,須持有關部門領導簽發統一的出門證,並由門崗執勤人員核對無誤後方可放行。夜間校內物資一般不出校門。個人貴重物品須憑證件登記後放行。
三、校外機動車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檢查,進門時用行駛證換取校內車輛通行證(出門時換回)。
四、出租車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特殊情況除外)。
五、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六、嚴格執行學校作息製度,學生在上課時間內無特殊情況不得出校,如有特殊情況,須憑有效學生出門證方可出門。晚歸者,應在門衛登記,並扣留學生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次日由保衛科登記後送交晚歸學生所在系部。
七、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在門衛無故逗留,影響門衛正常工作。
八、本院師生員工及外單位來訪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門衛製度,如有違反,門衛人員有權批評教育或報有關部門處理。
附件七
配電房安全製度
一、保管、維護好本室內的配電等設備、設施,定期檢查,保證各種設備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按有關電工安全操作規範進行生產作業。
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禁止吸煙,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本室。室內不可堆放雜物,要及時清理室內無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的滅火器,並學會使用。
四、室內嚴禁存放現金,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得存放在辦公室。
五、室內無人時必須鎖門。每日下班前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關燈且關閉所有電源、鎖好門窗。
六、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先切斷電源,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附件八
危險物品管理製度
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在貯存、使用、運輸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確保教學、科研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
三、教學、科研、生產所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應出具計劃,寫明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經領導審批,由天美派專人統一采購。
四、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除汽油、機油、柴油、油漆等另設專用倉庫貯存外,各單位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統一貯存在危險物品專用倉庫,並指派專人管理,實行雙人雙鎖製。
(二)確因教學、科研、生產需要臨時存放少量危險物品的個別部門,必須事先經過保衛科核準,選擇安全可靠的地點存放,並指定專人管理,嚴禁亂丟亂放。
(三)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物品,應分類分室貯存。
(四)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通訊、降溫,消毒、消防等安全設備,並設有防火標誌,嚴禁煙火,庫房附近不準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必須事先經保衛科批準,並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五)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的變質而引起燃燒爆炸、中毒的物品,應采取相應的貯存措施,定期檢查測驗,防止自燃、自爆。
(六)貯存化學易燃物品的倉庫,應安裝防爆、隔離或密封式的電器照明設備。
(七)貯存的危險物品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季進行一次清點核實,做到購買、發出、使用、回收、銷毀、庫存六統一。
(八)保管危險物品的人員,必須熟悉危險物品的性質和使用常識,工作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製度。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危險物品的單位應建立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製度。
(二)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員,必須懂得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常識。學生上實驗課,有關教師應進行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的教育,操作現場應備有安全防護用具。
(三)使用危險物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領用、登記、清退製度,領用劇毒物品需兩人以上進行。對失效的危險物品,送交危險物品倉庫統一保存,學期末由保衛科會同有關部門統一銷毀。
六、因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製度、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對責任者和當事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危險物品的管理由保衛部門實行監督。
附件九
現代教育中心管理製度
一、全院各系、部在本中心上機實習、培訓,須按天美實訓科研處統一排定的課程表上課。
二、到機房上課的學生必須由任課教師或輔導員帶領,課堂紀律和秩序由任課教師或輔導員負責。
三、進入電子閱覽室上網漫遊的師生讀者,必須按“電子閱覽室使用說明”的細則規範上機。
四、嚴禁閱讀、下載、傳播帶有反動、淫穢等非法、違禁內容的資料和圖片。
五、進入機房的所有人員必須穿鞋套。
六、上機應自覺維護環境的整潔,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雜物,嚴禁吸煙和吃、喝任何食物。
七、進入機房後應迅速到指定機位就坐並保持安靜,嚴禁打鬧和高聲喧嘩。
八、應愛護計算機等所有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有意偷盜零部件者,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對違反以上規則者,除承擔損壞設備的修理費用或設備的重購費用外,分別給予口頭警告、強令退出機房或取消上機資格,情節嚴重者建議天美給予相應的處分。
附件十 消防安全檢查製度 一、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系)實驗員在每次實驗完畢後必須仔細進行安全檢查,關閉水、電器。各部門(系)必須指定消防安全員每日下班前檢查本部位的水、電、氣等。 二、各部門(系)必須每天安排人員值班,晚間鎖門前仔細檢查各部位,特別是重點防火部位,發現事故苗頭及時處理並向部門領導和保衛科匯報。 三、各部門(系)消防安全員應經常巡查本部門的所有消防器材和設施,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附件十一 要害部位保衛製度 一、院內檔案資料室、財務、配電、鍋爐、機房、重要科研項目,重要物資倉庫,為我院重點要害部位,實施要害部位保衛措施。 二、必須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要害部位的領導,把治安保衛工作的任務納入管理目標與教學、生產、科研同布置、檢查、考核和獎懲。 三、從事要害部位(部門)工作人員,必須由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工作負責、技術訓練的人員擔任。必須堅持先審核後錄用,先訓練後上崗的原則,工作人員的審查由人事處負責。 四、必須嚴格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製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製、出入製度、保衛製度、交接班製度、值班製度和安全檢查製度。 五、必須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應報部門負責人,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對易發生重大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部位必須製訂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從組織、製度和物質上做好防範,努力做到防患於未然。 六、必須配備必要的技術防範裝置。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炸、防放射性、防搶的固定安全設施。 七、必須建立健全要害部位安全保衛檔案。 八、及時發現和掌握要害部位各種反常情況和不安全因素,加強防範工作。 九、嚴格獎懲。對在要害部位安全保衛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由本部門進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十二 治安安全報告製度 一、重大政治性案件應及時報告天美黨委、領導和上級國家安全部門,並采取積極措施控製態勢。 二、發生刑事案件,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報警。學校保衛部門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破刑事案件。 三、發生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時,首先應報告學校保衛部門,保衛部門根據案件性質,逐級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采取積極措施,控製態勢,保護好現場。 四、發生一般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處理。 五、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保衛部門及時解決,並如實報告給領導。 六、發現案件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後果的人員,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十三 治安情況通報工作製度 一、保衛科工作人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處長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二、科長在綜合各方面的情況通報後,經篩選應指定有關人員將重要情況及時或定期向上級部門或天美相關部門通報。 三、治安通報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每月治安情況。 (二)刑事案件與“三不因素”情況。 (三)重大糾紛與突發事件情況。 (四)學生思想情緒異常情況。 (五)重大活動組織與執行情況。 (六)上級部門與院內檢查考核情況。 (七)特定時期治安情況。 四、治安情況通報時,應提供必要的詳細真實情況和相關資料。 五、治安情況通報後,應聽取相關指示或處理意見,並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必要時應主動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