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平台

天美平台網站xml地圖
欄目列表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管理機構>>後保處>>教育專欄>>安全教育>>保衛工作>>文章內容
省教育廳 省綜治辦 省公安廳 關於開展“江蘇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11-18   點擊:1236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

省教育廳 省綜治辦 省公安廳

關於開展“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通知

蘇教安〔2008〕18號

各市教育局、綜治辦、公安局,各高校: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在全省開展新一輪平安江蘇建設的意見》(蘇發[2006]21號),根據省綜治委《關於印發<關於深入開展系列平安創建活動的意見>的通知》(蘇綜治[2008]14號),不斷加強我省學校安全工作的基礎建設,全面落實安全管理的工作責任,紮實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努力營造一個教育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穩定的平安校園,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學校範圍內開展“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平安江蘇”的戰略目標,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安全育人的原則,以“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為抓手,認真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規範校園安全工作機製,落實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責任,全面提升學校的安全防範水平,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二、目標任務

  通過“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開展,學校法製、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形成製度,師生員工的法製觀念、安全防範意識和心理素質不斷提高,無“法輪功”邪教組織、非法傳銷組織等活動,無宗教傳播事件。建立校園警務站(室)或校園“110”,保衛機構和人員按要求配備,重點要害部位視頻監控系統和周界報警系統安裝率達100%,內部治安防控網絡健全。管理製度健全,工作措施落實,經常開展以預防自然災害、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衛生安全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隱患整治,無重大治安災害和責任安全事故。認真組織實施中小學校園方責任險工作,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製。及時排查處置校園不穩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建立應急管理預案,適時組織演練,能有效處置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積極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整治,不發生嚴重影響學校和社會穩定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以及嚴重幹擾正常教學活動和侵害師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三、組織領導

  根據省綜治委《關於印發<關於深入開展系列平安創建活動的意見>的通知》要求,“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實現黨政領導、綜治指導、主管部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一家為主、多家參與、條抓塊包、齊創共建“的辦法組織實施。“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決定成立領導小組,省教育廳為牽頭單位,省教育廳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省綜治辦、公安廳、司法廳、勞動廳、建設廳、文化廳、工商局、新聞出版局、保監局、團省委等單位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承擔日常工作,省教育廳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擔任辦公室成員。

  四、創建範圍

  “江蘇省平安校園”的創建範圍是:全省各級各類大、中、小學、幼兒園。

  五、創建辦法

  (一)“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從2008年12月開始,2013年11月止,為期5年。

  (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市教育、綜治、公安部門要積極牽頭,密切協調相關單位,按照規定和要求,紮實開展市級“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力爭五年內所屬學校100%創建成為市級“平安校園”。在市級“平安校園”創建的基礎上,各市中小學每年按5%的比例申報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期滿“江蘇省平安校園”的創建率達25%;高校堅持“成熟一個、考核一個、合格一個、命名一個”的原則,力爭創建期滿“江蘇省平安校園”的創建率達100%。

  (三)“江蘇省平安校園”嚴格實行“一票否決”製,年度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創建資格:

  1、發生殺人、搶劫、強奸、縱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盜竊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2、發生師生員工集體罷課、罷教、罷工、罷餐、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集體越級上訪的;

  3、發生集體中毒、校舍倒塌、火災、重大傳染病、擁擠踩踏等重大治安災害及安全責任事故的;

  4、出現非法“組黨”結社以及邪教、非法宗教組織或有害氣功組織的;

  5、校內治安秩序嚴重混亂,出現黑惡勢力、流氓團夥或發生暴力恐怖事件的;

  6、師生安全滿意率低於80%的。

  “江蘇省平安校園”命名後,因管理松懈,防範不力,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江蘇省平安校園”稱號並摘牌。

  六、申報與考核

  “江蘇省平安校園”的創建,由學校按照“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考核驗收細則創建自評並申報,由市教育局、綜治辦、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考核驗收,成績達90分(含)以上者,並按省定名額分別向省教育廳申報達標驗收;各地省部屬高校,由學校按照“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考核驗收細則自評,並直接向所在地教育部門申報,由當地教育部門牽頭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考核驗收,經考核驗收合格後再向省教育廳申報,最後由省教育廳會同省有關部門聯合組織考核驗收認定。

  各地申報“江蘇省平安校園”,經省教育廳牽頭會同省有關部門聯合組織的考核驗收認定合格後,由省授予“江蘇省平安校園”稱號並頒發銅牌。

  “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5-6月份,學校創建自評、各市組織考核驗收、統一向省申報達標驗收;8-9月份,省根據各市申報情況組織考核驗收認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是新形勢下維護學校穩定和保證學校安全的新舉措,是對“安全文明學校”創建活動成果的鞏固和深化。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製定規劃,統籌協調配合,確保創建活動的不斷深入開展。

  (二)精心組織實施,全面有序推進。各地各校要突出創建重點,明確創建要求,周密組織計劃,分層次、分步驟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各市教育、綜治、公安部門要組織創建活動的開展,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指導,定期開展創建檢查,提出創建整改措施,幫助解決創建困難,積極促進創建工作。各學校要健全創建組織,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調動各部門、各院系和廣大師生的參與熱情,齊創共建。

(三)密切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活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要依靠當地黨委、政府,堅持統一領導,形成整體合力,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圍繞工作難點、熱點問題,探索新思路,研究新辦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務求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1、中小學“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考核驗收細則;

     2、高校“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考核驗收細則

     3、“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申報表(略)。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天美平台 版權所有   蘇ICP備05001225號-1
    天美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嫩江路1號   校辦電話:0519-85132710
    招生咨詢:0519-85195928 / 85132767   訪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