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廳函〔2020〕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教材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根據“十三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建設工作安排,經有關單位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面向社會公示等程序,共3973種教材入選“十三五”職業教育國家規劃教材(以下簡稱“十三五”國規教材),現予以公布(見附件1),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教材選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加強對本地區職業院校教材選用工作的管理;各職業院校須按有關規定,完善教材選用製度,規範教材選用流程,優先選用“十三五”國規教材書目中的教材,確保優質教材進課堂,杜絕不合格教材流入學校。
二、規範標識使用。有關出版單位須按照要求規範使用“十三五”國規教材專用標識(見附件2)。嚴禁未入選的教材擅自使用國規教材專用標識,或使用可能誤導教材選用的相似標識及表述,如使用造型、顏色高度相似的標識,標註主體或範圍不明確的“規劃教材”“示範教材”等字樣,或擅自標註“全國”“國家”等字樣。
三、及時修訂更新。各教材編寫單位、主編和出版單位要註重吸收產業升級和行業發展的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對入選的“十三五”國規教材內容進行每年動態更新完善,並不斷豐富相應數字化教學資源,提供優質服務。
四、鞏固建設成效。各教材編寫單位、主編和出版單位應本著精益求精的原則高度重視教材質量提升,充分發揮教材鑄魂育人作用。“十三五”國規教材使用兩年後,將按程序參加復核,綜合內容更新、使用評價等情況,達到要求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轉入“十四五”國規教材書目。同時,有關教材管理部門將建立入選教材質量抽查、發行使用核查等長效工作機製,保證“十三五”國規教材建設成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