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辦高﹝2013﹞7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
1.“創新訓練項目”學校推薦名額 2.“創新訓練項目”相關表格樣式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實施江蘇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提升工程的意見》,現就做好2013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旨在促進高校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的創新,鼓勵和支持大學生盡早參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實踐等創新創業活動,不斷提高大學生的創新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各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學校領導負責的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組成由教務部門牽頭,科研、學工(就業)、財務、設備、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的校級組織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項目立項評審、階段檢查、結題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健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體系,構建以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為龍頭、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為主幹、校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為基礎,院(系)級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為補充,銜接緊密、結構完善的國家、省和高校、院(系)四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體系。
二、立項類型與數量
創新訓練計劃項目分為三類: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指導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由省教育廳根據情況給予不同的經費資助,指導項目由所在學校落實資助經費。2013年遴選創新訓練計劃立項項目4734項(包括個人項目和團隊項目),其中重點項目1000項,一般項目2204項,指導項目1530項(普通本科3195項,獨立天美400項,高職高專1139項)(學校具體推薦名額詳見附件1)。重點項目推薦參加教育部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遴選。
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分為兩類: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創業訓練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團隊成員劃分角色,完成編製商業計劃書、開展可行性研究、模擬企業運行、參加企業實踐、撰寫創業報告等工作;創業實踐項目是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開展創業實踐活動。省屬普通本科院校中“江蘇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範校”可以推薦2個項目,由各示範校從省撥建設經費中落實資助經費;其他省屬普通本科院校每所高校可以推薦1個項目,由所在學校落實資助經費。
三、資助對象
創新訓練項目申請人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的本、專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創業訓練項目申請人為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的本科學生個人或創新團隊,鼓勵學生跨學校、跨院系、跨專業、跨年級組建團隊申報項目。每個團隊人數應控製在5人以內,項目主持人不超過2人,項目組成員必須有明確的分工。每名學生在校期間只能負責一項創新或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不得一次同時在不同項目之間交叉申報。
四、選題要求
訓練項目不限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生興趣在一定範圍自主選題。選題範圍為:有關教師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課題中的子項目;開放實驗室、實訓或實習基地中的綜合性、設計性、創新性實驗與訓練項目;發明、創作、設計等製作項目;校內外創業園地中的大學生創業孵化項目;結合科技創新的一切有待於創業實踐的項目;專業性研究及創新項目,創業計劃與職業規劃創新項目;社會調查項目;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等。訓練項目不得與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重復。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申請表;
2.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表;
3.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學校組織管理情況匯報表(一式一份);
4.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
(二)申報時間與方式
請各高校對申報項目預先進行校內評審、公示並擇優排序後,於
請各高校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日常管理,充分做好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積極創造各種條件為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活動提供堅實保障,確保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實施成效。
附件:
省教育廳辦公室
補充通知:
1、 各系申報3項,基礎課部、思政教研室、就業創業教研室各申報1項。
2、填寫《江蘇省高等學校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申報表》、《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見附件。
3、申報表和項目信息表紙質
教務處
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