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高〔2012〕17號
各市教育局、財政局,有關高等職業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實施江蘇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提升工程的意見》(蘇教高〔2012〕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申報2012年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財廳函〔2012〕4號)的精神,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深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產業發展能力,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決定進一步加強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的重要意義
實訓基地是高等職業院校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重要支撐。我省已建成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66個、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93個,基本形成了國家級、省級、校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體系,有力地支撐了高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為學生提升職業技能、教師實踐創新提供了平臺。
“十二五”時期,江蘇進入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新階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對高等職業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加快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拓展實訓基地的生產經營、產學研結合等功能,創新實訓基地建設的體製機製,提高實訓基地面向學校、企業和社會的開放共享程度,為產業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撐,推動我省高等職業教育辦出特色,擴大領先優勢,增強服務能力。
二、指導思想與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主動適應江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產業體系構建的需要,圍繞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培養,強化實踐育人,創新機製,拓展功能,扶優扶特,分類建設,推進實訓基地建設由單一專業向專業群,由單純教學向生產經營、產學研結合,由服務單一學校向服務多個學校、企業和社會轉變,建成一批支持服務能力強、資源共享程度高、示範輻射作用大的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使之成為教學中心、研發中心和技術服務中心。
(二)建設目標
2012年至2015年,擬遴選建設110個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和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培育點(包括民辦高等職業院校“以獎代補”形式建設的省級實訓基地),重點支持建設綜合型實訓基地和區域開放共享型實訓基地。
1.綜合型實訓基地。圍繞區域重點支柱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的需求,積極爭取政府支持,與產業領域優秀企業緊密合作,以服務產業鏈和相關專業群建設為目標,滿足專業群內通用技能、專業技能、綜合技能訓練的需要,系統設計實訓教學體系,配置相應實訓設備,整合校內外實訓資源,堅持真實、仿真、虛擬相結合,軟、硬件建設兼顧,建成裝備技術水平適度超前,集教學、培訓、研發、技術服務、技能鑒定和社會服務為一體的綜合型實訓基地,優先支持新興產業(人才緊缺)型實訓基地建設。
2.區域開放共享型實訓基地。由區域地方政府主導,按照“集約建設、開放共享”的理念,以工業園、產業園、科技園、創業園、職教園等為載體,按照“學校主體、政府扶持、行業指導、企業融入”的多元合作模式,創新建設體製和運行機製,建成集教學、生產、技術研發、成果孵化、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和社會服務等功能為一體,區域內高、中職院校、行業企業共享的大型、綜合化實訓基地。
三、建設原則
(一)堅持服務產業發展,扶優扶特。主動適應江蘇經濟發展要求,服務傳統產業升級、主導產業提升、新興產業倍增戰略,突出扶優扶特,突出綜合共享,遴選一批特色鮮明、基礎條件好、校企合作緊密、產業人才需求量大的領域建設省級實訓基地和國家級實訓基地培育點。
(二)堅持“政、行、企、校”共同建設。發揮政府的統籌、管理、督促作用,發揮行業指導、資源整合、組織協調職能,利用企業的技術、裝備、人才、信息優勢,形成“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學校主體”多方共建實訓基地的格局。
(三)堅持“產學研用”結合。以教學為中心,完善實訓基地的實踐教學和職業訓練功能;註重實訓基地的生產性,促進教學和生產的有機結合;拓展科技研發、技術服務和成果孵化功能。
(四)堅持硬、軟件建設同步推進。實訓基地的設備選型與設施配套,要符合科技發展趨勢,並與提升教師實踐教學能力、開發實訓課程與教材、加強網絡信息管理等軟件項目同步建設,共同推進。原則上項目資金中用於購置設備的費用占70%左右,用於軟件建設的費用占30%左右。
(五)堅持資源共享、示範輻射。省級實訓基地在為本校學生、教師服務的基礎上,推動向相關院校、企業和社會開放共享。充分發揮省級實訓基地在機製創新、科學管理、教學改革等方面的示範輻射作用。
四、建設內容
(一)體製機製創新。以政府投入為主,吸引行業企業參與實訓基地建設,積極探索協作、合作、合資、參股等建設模式,實現實訓基地建設主體多元化、籌資渠道多樣化;通過政府、行業、企業、學校多方聯合組建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形式,建立多方共建、共管、共享和責任共擔機製。
(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依托實訓基地,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訂單培養等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促進專業與產業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圍繞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精神的培養,在實訓基地建設中營造職場氛圍,融入企業文化,強化實踐育人功能。系統設計、實施生產性實訓和頂崗實習,探索建立“校中廠”、“廠中校”,將教學過程和生產、科研、經營過程有效融合,實現教學做一體,提升學生的崗位適應、團隊協作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設備與資源建設。以行業生產發展水平為標準配備設施、設備,並適度超前,建立真實的職場氛圍。運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建設虛擬仿真實訓平臺、實訓雲(或遠程實訓)學習平臺和校企信息雙向傳輸平臺。建立教學內容動態調整機製,行業、企業專家與職業院校教師共同開發具有實際價值的實訓項目,實現教材、課件和網站等多種介質的立體化融合。
(四)提升科技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實訓基地的科研功能,組織行業、企業專家與職業院校教師共同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使實訓基地成為創業創新基地、成果孵化基地和技術研發基地。充分發揮實訓基地的技術培訓、技能鑒定和技術服務功能,使之成為行業和區域經濟發展的技術培訓、技能鑒定中心和技術服務窗口。
(五)師資隊伍建設。組織專業教師參與實訓基地建設,促進實踐和科研能力的提升,進一步增強雙師素質。整合職業院校和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組建混編團隊,共同完成教學、研發和技術服務,建立健全混編團隊建設管理運行機製。
(六)完善實訓基地管理。探索實訓基地的企業化管理和市場化運作,提高實訓基地的綜合效益。建立、健全實訓基地管理製度,規範教學管理、設備管理、人員管理和財務管理,做到實訓基地人員結構合理,崗位職責明確,運行規範有序,考核辦法完備。
五、項目遴選
分批遴選,分年投入建設:2012年遴選60個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和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培育點(包括民辦高等職業院校“以獎代補”形式建設的省級實訓基地),省級示範及以上高等職業院校每校限報2個,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每校限報1個。
從2013年起,我省申報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項目將從本次遴選的實訓基地中擇優推薦。
遴選建設程序:學校申報、資格審查、專家評議、行政審定、網上公示、批準立項、經費資助、動態管理、項目驗收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以省級政府財政投入為主,通過體製機製創新,拉動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合作企業以及舉辦方的經費投入,建立多樣化的經費來源渠道。各地、各院校要充分調動行業企業參與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積極性,對於有企業向學校投入、捐贈資金、設備的申報項目,優先列入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
市(縣)屬高等職業院校申報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其市(縣)政府必須作出書面承諾:向申報院校按照不低於省財政建設經費1:1的比例投入專項配套建設經費。繼續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支持民辦高職院建設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
列入中央財政支持的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培育點,學校要加強建設,形成特色優勢,積極爭取進入國家級實訓基地建設行列,學校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不低於中央財政建設經費1:1的比例投入專項配套建設經費。
(二)加強過程監控。省級及以上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從經費資助到項目驗收,建設期為2年。建設單位在建設期內要認真落實建設方案,有效組織人力、物力、財力,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全面完成各項建設和改革任務。實訓基地的資金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江蘇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印發的《省級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教(2006)19號 蘇教財(2006)5號)嚴格執行。
(三)實施績效考核。為提高實訓基地實際使用效果,促進持續健康發展,我廳將分類製定實訓基地績效考核指標,組織專家定期對已建成項目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並在網上公示相關信息。對於考核優秀的實訓基地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四)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充分認識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認真部署,科學規劃,紮實推進,不斷提升實訓基地建設水平,為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培養提供強力支撐。
七、申報材料
(一)申報院校“十二五”發展規劃(含專業建設規劃和實訓基地建設規劃)(2份);
(二)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表(10份);
(三)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方案(2份);
(四)省級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可行性論證報告(2份)。
以上材料及其電子文檔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