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2屆院級優秀
畢業設計(論文)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2屆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已經結束,根據建教[2006]60、 [2008]18號文件有關規定,將於近期開展2012屆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推薦條件和名額
1.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必須從已獲得優秀成績的畢業設計(論文)中遴選。
2.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名額:機械系9人,電子系9人,建工系5人,經管系19人,藝術系4人。
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推薦條件
1.必須直接參與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和所在專業(群)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工作。
2.在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中為人師表、廉潔從教、嚴謹治學謙虛謹慎、團結協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3.認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教學研究,積極探索有效的指導方法,在該項工作中勇挑重擔,表現突出。
三、評選辦法
1.各系上報推薦材料
(1)各系的評優推薦工作由系主任負責,在充分的醞釀和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經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提出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推薦名單;
(2)由指導教師填寫“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附表1);由各系組織填寫“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推薦表”(附表2);
(3)各系於4月24日前將“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和“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推薦表”,以及相關支撐材料報教務處鄒偉民老師處。
2.院教學工作委員將會對上報的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公示3天,征求意見後,報院長辦公會審定。
3.在院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中推薦3篇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設計(論文)評優工作。
四、獎勵辦法
1.獲得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發放榮譽證書和獎勵。
2.獲得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人員,發放《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獎》榮譽證書和獎勵,並記入本人檔案,在職稱評定時作為重要成果予以參考。
教務處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