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高〔2012〕1號
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國家和省教育規劃綱要部署,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內涵建設,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11]6號)和《教育部關於推進高等職業教育改革創新引領職業教育科學發展的若幹意見》(教職成[2011]12號),現就實施“江蘇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教學質量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規劃綱要部署,緊緊圍繞人才培養這一根本任務,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主題,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著力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學生實踐創新能力;著力改革體製機製、推進教育資源開放共享;著力深化專業綜合改革,優化專業結構;著力強化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提升人才培養整體水平。力爭在解決影響和製約高等教育教學質量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上取得新突破。充分發揮質量工程項目在推進教學改革、加強教學建設、提高教學質量上的引領、示範、輻射作用,更好地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應用型人才、復合型人才、拔尖創新人才和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的需要,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需要,為建設人力資源強省和創新型省份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原則
一是系統推進,重點突破。堅持育人為本,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緊密圍繞創新培養模式、改革體製機製、優化結構布局、健全質量保障體系等方面,堅持系統推進,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引導高等學校把資源配置和工作著力點集中到強化教學環節、提高教育質量上來;堅持重點突破,在影響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上,發揮工程項目在教學改革方向上的引導作用、在教學改革項目建設上的示範作用、在推進教學改革力度上的激勵作用和在提高教學質量上的輻射作用,調動主管部門、高校和廣大師生的積極性、主動性,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
二是繼承創新,整合提升。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和教學規律,鞏固“十一五”“教學質量工程”成果,深化“十二五”“教學質量提升工程”的實施。優化整合“十一五”“教學質量工程”建設的基礎性、全局性、引導性的項目和成果,加強項目集成與創新,系統強化教學關鍵環節,引導教學改革方向,加大教學投入,提升建設項目對人才培養的綜合效益。
三是促進共享,提高效益。在進一步提升工程項目建設水平的基礎上,大力創新體製機製,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著力推進優質教育資源的開放共享。加強校內外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共享的製度建設,搭建省級、校級項目資源共享平臺。進一步完善和強化工程項目績效考核製度,建立按建設水平和運行效益多元化評價考核激勵的機製。
(三)建設目標
通過實施“教學質量提升工程”,引導高校主動適應國家戰略需求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優化專業結構,加強內涵建設,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打造一批引領改革和服務江蘇產業優化發展的重點專業,配合“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實施,建設一批培養高素質人才的支撐專業;引導高校加強課程、教材建設,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精品課程資源共享課和視頻公開課程,滿足高校教學和社會人員終身學習需求;支持在校大學生開展創新創業訓練,整合各類實驗實訓等實踐教學資源,構建一批開放共享的大學生實踐創新平臺;建立中青年教師教學技能培養培訓常態化、製度化機製,為中青年教師教學能力提升搭建平臺、創設條件;健全多層次、常態化的教育教學質量監督保障製度,構建江蘇特色的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
二、建設內容
(一)重點專業建設計劃
支持高校開展重點專業建設,各高校應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在人才培養模式、教師隊伍、課程教材、教學方式、教學管理等影響專業發展的關鍵環節進行綜合改革,強化內涵建設,為本校其他專業提供示範;註重分類指導,強化辦學特色,引導高校克服同質化發展傾向,加強專業結構優化調整,為實施“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提供支撐;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柱產業相關專業建設,支持艱苦行業和薄弱地區專業建設,促進高校為江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提供人才支持;支持部分專業通過建設,達到國家重點專業建設水平。分步推進本科專業省級“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教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十二五”期間,建設省級重點專業500個,其中本科按專業類建設重點專業300個左右,高職按專業群建設重點專業200個左右。
(二)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提升計劃
在推進課程教學模式改革,倡導討論式、啟發式、研究性教學,培養大學生反思批判精神的同時,進一步整合各類實驗實訓等實踐教學資源,建設教學與科研緊密結合、學校與社會密切合作的大學生實踐創新平臺,促進大學生在科學研究中學習、在社會實踐中學習,培養大學生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於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1.實驗教學與實踐教育中心建設。在“十一五”省級示範中心建設基礎上,依據各高校辦學定位,進一步加強分類管理、優化布局、提升水平、拓展功能。支持實驗教學基礎薄弱高校增加基礎性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布點,引導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學科專業和社會需求量大的應用性學科專業建設學科綜合訓練中心,支持高等學校、大學科技園、企業合作建立實踐教育中心。“十二五”期間,與實施“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相配套,新增200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與實踐教育中心,使總數達到600個。加大投入力度,促進示範中心在實驗教學改革、創新項目開發、實驗隊伍和實驗教材建設方面取得標誌性成果。加強示範中心共建共享機製建設,提高建設使用效益。
2.高職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在“十一五”省級高職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基礎上,結合全省高職院校的發展定位與行業優勢,“十二五”期間,在新興戰略產業領域以及具有地方經濟發展特色、市場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緊缺專業,以綜合、創新、共享型實訓基地建設為重點,扶優扶特,分類建設,合作育人,建成110個(其中國家級50個、省級60個)裝備水平高、運行機製靈活、投入效益明顯、產學研用一體的高職教育實訓基地(包括專業群實訓基地、科技園型實訓基地、新興產業實訓基地以及職教集團和園區共享型實訓基地),形成國家級、省級、校級高職實訓基地建設體系。
3.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繼續實施大學生實踐創新訓練計劃,每年立項支持創新訓練計劃4000項;繼續支持開展各類大學生創新競賽和學科競賽活動,舉辦省級高職院校學生職業技能大賽,激發大學生創新思維和創新潛能,培養大學生的團隊協作精神,提高大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創業就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優質教學資源建設與共享計劃
1.江蘇高校數字圖書館建設。繼續推動具有江蘇特色、面向全省服務的教學信息數據庫、特色文獻信息數據庫建設,共建長三角高校數字圖書共享服務平臺,形成內容豐富、配置優化的數字文獻信息資源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全省各類高校師生的需求。
2.精品共享課程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按照資源共享的技術標準,對“十一五”已經建設的省級以上精品課程(含雙語課程)進行升級改造,更新完善課程內容,建設一批共享課程資源。繼續建設一批優秀多媒體教學課件資源。完善和優化課程資源共享系統和共享製度建設,大幅度提高資源共享服務能力。發揮高校人才優勢和知識文化傳承創新作用,依托高校名家、名師建設一批精品視頻公開課程,廣泛傳播國內外文化科技發展趨勢和最新成果,展示我省高校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風采,滿足不同高校和社會人士終身學習的需求。
3.省級推薦教材建設。在“十一五”精品教材建設的基礎上,本著選優、選精、選特、選新的原則,“十二五”期間分批遴選800部省級推薦教材(含雙語教材)。通過專項資助,支持鼓勵推薦教材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新趨勢,依據各類高校多樣化人才的培養需求,緊密結合學科行業新知識、新技術、新成果,不斷更新教材內容,創新包括數字化在內的教材形式,打造江蘇教材品牌。
(四)高等學校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計劃
1.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建設。支持和引導高等學校建立體現本校特色的教師教學發展中心,開展教師教學培訓、教學改革、研究交流、質量評估、咨詢服務等工作,推進教師培訓工作常態化、製度化,切實提高教師教學能力和水平,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培養需求。在高校建設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學科和區域分布,建設一批省級高等學校教師教學發展示範中心,組織區域內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管理人員培訓,為其他高校培養一批能傳播先進教育思想和理念,幫助學校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師施教能力的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管理人員。協同全省高校師資培養計劃,開展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的教師教學培訓,在教學理念、教學理論、教學模式與方法、教學策略與技巧、教學評價理論方法多方面,切實提高高校教師的教學素質和技能水平。
2.教改研究課題立項建設。繼續加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課題立項建設與管理力度,引導高校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結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積極探索高校教育教學改革面臨的新課題、新情況、新要求,著力研究和解決當前及今後一個階段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優秀教學成果,形成江蘇高等教育質量內涵建設的新亮點,發揮優秀成果的引領示範作用,不斷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改革與創新的整體水平。
(五)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建設計劃
建立以本科高校教學工作評估、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為主要內容,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學校自評和專門機構評價相結合的分類、分層、多元評估製度。建設高等學校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庫,實施教育教學質量年度報告發布製度,建立健全製度化、常態化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支持高校開展專業認證,推進教學質量標準建設工作,鼓勵並支持行業組織及高校聯合製定相應的專業教學質量標準。建立新增設專業定期評估製度。完善獨立天美專業抽檢製度,科學製定專業抽檢規劃,對獨立天美的人才培養質量實施有效監督。繼續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設計(論文)評優與抽檢工作,進一步提高大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
三、建設資金和組織管理
(一)“教學質量提升工程”項目建設經費由省財政、高校主管部門和學校共同籌措。省財政專項資金按照統一規劃、分帳核算、專款專用的原則,實行項目管理。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教育廳另行製訂。各項目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製定和完善本校項目遴選、建設、管理及考核辦法。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按照規定接受教育、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審計。
(二)各高校應根據本校實際,在做好國家和省級“教學質量(提升)工程”項目的基礎上,加大教學投入,積極籌措資金設立校級“教學質量(提升)工程”項目,並對省級項目進行配套,加大培育力度,形成本校特色,取得明顯成效。
(三)省教育廳成立“教學質量提升工程”領導小組,負責製定重大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省教育廳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工程項目的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項目承擔學校應指定相關部門作為專門機構,統籌負責本校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切實落實責任,保證項目建設達到預期成效。
(四)各項目遴選立項堅持公平公正,規範評審程序,實現陽光評審。加強立項監督,實行全程公示。兼顧普惠性與競爭性,兼顧高校區域布局、辦學層次、辦學特色和改革基礎,體現省級統籌規劃建設和高校自主規劃建設的結合。
(五)“十二五”“教學質量提升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後,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按項目管理辦法分別組織驗收。“十一五”期間的省級“教學質量工程”項目,要繼續按照立項方案進行建設,並在建設期滿,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驗收。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財政廳
二 ○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