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考成〔2012〕2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江蘇省2012年
“專轉本”選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院校,各市招(考)辦、考試院、招考中心: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1〕18號)和《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2年“專轉本”工作的通知》(蘇教學〔2012〕1號)精神,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特製定《江蘇省2012年“專轉本”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招考機構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出發,充分認識“專轉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招生宣傳,完善資格審核,細化操作辦法,落實機構人員,加強協調溝通,認真細致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評卷和錄取等工作,確保2012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二、2012年“專轉本”工作首次實行專科二、三年級分開計劃、分開考試、分開劃線、分開錄取,同時強化招生專業對專科所學專業的要求。各接收院校和推薦學校要著力宣傳招生政策,盡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薦條件,及時做好招生政策、本專科專業對應要求等宣傳解釋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審核報考資格。
三、2012年“專轉本”工作首次實行報名、填報誌願、考務和評卷的網絡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薦學校和招考機構要根據系統運行要求,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用工作設備,認真參加培訓和實踐,梳理工作環節和流程,指導考生順利使用系統進行報名、填報誌願。
四、嚴格規範招生收費行為,進一步發揮高校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案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專轉本”工作的良好形象,確保今年“專轉本”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