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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屆畢業設計材料
 
發布時間:2011-08-30   點擊:75653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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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09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安排

各系:

    根據2009級各專業教學計劃安排,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將於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開展,為做好本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程安排

    請各系嚴格按以下時間安排2009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程:

    1、系課題申報及審核:2011年9月2日以前;

    2、系組織學生動員與選題:2011年9月9日以前;

    3、系指導教師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2011年9月12日以前;

    4、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2011年10月28日以前;

    5、院、系中期檢查: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4日;

    6、系完成答辯與成績評定:2011年11月11日以前;

    7、系總結歸檔、上交相關資料:2011年11月25日以前;

    8、教務處整理資料和完成結束工作:2011年11月30日以前。

    二、組織領導

    各系要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教務處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監督與檢查。

    三、工作要求

    1、課題立項原則

    (1)課題應滿足教學的基本要求,符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有利於鞏固、深化和擴大學生所學的知識,有利於學生獨立工作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

    (2)課題要具有一定的實用(參考)價值或具有一定的創新性;題目難度、工作量要求適中。

    (3)課題可結合學生在工學交替、社會實踐中的工作崗位實際確定。

    (4)鼓勵采用團隊合作的形式,每個團隊不少於3位學生,其組成可為同一專業的學生,也可為跨專業的學生,但每人應有獨立完成的子課題,任務分工明確,團隊有總的指導教師,每位學生有各自的指導教師。

    2、指導教師的任職條件和指導人數

    (1)指導教師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及要求詳見《天美平台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範》(建教[2011]8號)(附件八)中的有關規定,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對指導教師要嚴格把關和考核。

    (2)具備獨立承擔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15名,此外作為第一指導教師與初級職稱教師共同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數不超過5名;初級職稱的教師只能作為第二指導教師,在第一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學生數不超過15名。

    3、課題的申報及審批程序

    (1)課題項目由指導教師提出,填寫“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申報表”(附件一)。

    (2)課題項目由各系組織專家、資深教師進行審核,通過後,填寫“畢業設計﹙論文﹚申報課題與指導教師審核匯總表”(附件二),經系主任審定簽字,報教務處審批後執行。

    4、學生動員及選題工作

    (1)各系要對學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動員工作,明確畢業設計的意義和重要性,宣布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的管理規定、工作進程安排、成果質量要求等,並落實學生選題的組織工作

    (2)學生選題方案落實後,各系將課題項目、指導教師及學生的安排情況填入《畢業設計(論文)情況統計表》(附件三),經系主任審定簽字後,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3)學生選題方案一旦審定落實,原則上不得更改,由指導教師填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 下達到每一位學生。學生選題方案若需更改,須經系主任批準,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5、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與檢查工作

    (1)指導教師應該在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工作中堅持教書育人,以嚴謹負責的教學態度,積極認真地對學生開展具體的設計或論文撰寫的指導工作。指導教師每周不得少於2次定時指導,並及時督促學生共同填寫好“畢業設計(論文)每周進展紀錄”。

    (2)指導教師應該指導學生認真執行《天美平台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範》;設計說明書或論文的終稿必須同時上報書面文稿和電子文檔,並保存初稿、修改稿、終稿,以及指導教師給出的修改意見等相關材料,以備檢查。

    (3)指導教師有責任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術規範,遠離學術不端行為。對於有抄襲、剽竊行為的設計說明書、論文,指導教師應取消當事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成績。

    (4)各系必須組織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中期檢查,重點檢查教師指導質量、學生完成進度,以及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解決,保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按期圓滿完成。

     6、答辯與成績評定

    (1)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與成績評定工作應在系畢業設計(論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地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學生至少提前1周將設計或論文等材料交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評審。

    (3)評閱教師必須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答辯組組長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特殊情況下可放寬到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答辯結束後由答辯組組長填寫答辯成績統計表(附件四)。

    (4)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評定可參考有關成績評定標準,各專業可根據專業特點進行調整。相關成績評定材料與答辯成績統計表一起由系留存。

    四、材料報送

     各系須向教務處上報的材料包括:

    (1) 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

    (2) 系申報課題與指導教師審核匯總表

    (3) 系畢業設計﹙論文﹚情況統計表

    (4) 系中期檢查情況小結

    (5) 系答辯工作安排(包括答辯小組名單及分組情況)

    (6) 學生成績匯總表

    (7) 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

    (8) 系畢業設計(論文)一覽表

    (9) 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手冊

    (10)學生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

     以上材料除畢業設計(論文)手冊和畢業設計說明書(畢業論文)外,均需提供電子稿和書面文本各一份。

    五、附件下載

    下列相關附件可通過天美平台教務處網站下載:

附件一: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申報表1.doc

附件二:畢業設計﹙論文﹚申報課題與指導教師審核匯總表2.doc

附件三:天美平台畢業設計﹙論文﹚情況統計表3.doc

附件四: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成績統計表4.doc

附件五: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匯總表5.xls

附件六:天美平台畢業設計論文一覽表6.xls

附件七:畢業設計(論文)手冊7.doc

附件八:2010]8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範.rar

 

 

                                                          教務處

                                           20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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