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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1年高職高專新增專業評議與2012年擬招生專業備案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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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教高函〔2011〕9號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省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更好地引導高校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優化專業結構,提升專業內涵,凸顯辦學特色,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關於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職高專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專業建設實際,現就我省2011年高職高專新增專業評議與2012年擬招生專業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新增專業設置要求
(一)設置原則
1.依據需求,強化特色。依據辦學定位與人才培養定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依據區域優化產業結構導向,從學校實際出發,在專業建設與發展規劃的範圍內靈活調整和設置專業。
2.面向社會,充分論證。學校要深入所涉行業企業,調研相關專業建設方向、需求情況和就業導向,精心設計人才培養方案,並經用人部門充分論證,確保增設專業具有相應的基礎與內涵。
3.優化結構,擇優設置。優先設置與我省服務業、支柱產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密切相關的專業;優先設置經費投入、師資隊伍、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實習實訓等方面基礎條件厚實的專業;適當控製增設財經大類、文化教育大類及相關管理類專業;醫藥衛生、公安、司法與師範類專業僅限於國家規定有相應辦學資格的學校舉辦。
4.控製數量,持續建設。三年以內(含三年)的新建高職院校,每年申報新增專業不超過5個,其他院校每年申請增設專業不超過3個。嚴格控製重復設置過多、社會需求不大、就業前景不好、現有基礎不實的專業。本科高校不再新增高職高專專業。
(二)報送程序與材料要求
1.報送程序。國家示範性(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設置和調整專業。其他院校申請增設的專業,將由省教育廳組織專家成立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進行評議。其中醫藥衛生大類與公安大類專業需經省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方可申報。
2.材料種類
(1)學校專業發展規劃(1式1份);
(2)學校申報設置新專業的申請報告(1式1份);
(3)《高等學校申請增設高職高專專業匯總表》(附件二)(同時提交電子文件與學校審核蓋章的書面文本1式1份);
(4)《高等學校增設高職高專專業申請表》(附件三)(同時提交電子文件與學校審核蓋章的書面文本1式3份);
以上申報材料請用A4標準紙張打印或復印,按專業分別裝訂成冊並裝袋後報送我廳高等教育處,有關電子文件同時發送到jsgaozhi@{域名已經過期}。申報時間:2011年9月8日-9日。
二、2012年擬招生專業網絡報送要求
1.請通過教育部高職高專專業工作平臺網站(網址:http://{域名已經過期})報送以下信息:
(1)2012年擬招生高職高專專業(含已設置專業與今年新申報專業);
(2)2011年實際招生專業 。
各高校登錄教育部高職高專專業工作平臺網站的用戶名與密碼與去年相同,具體報送程序請參閱操作指南(附件四)。申報截止日期:2011年9月9日。
2.通過高職高專專業工作平臺網站報送的專業將交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編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未經備案的專業不得招生。
三、其他事宜
有關文件與申報表格可在江蘇教育門戶網站(http://{域名已經過期})的“行政公文”欄目中下載。省教育廳聯系電話、傳真:025-83335558;聯系人:徐慶。
附件: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